1、申請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向長期居住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在暫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可向暫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
報名時應聲明是否已持有駕駛證或學習證,以免“增學”錯報“初學”導致不能打證。
2、初次申請的年齡
(1)申請大型客車。無軌電車駕駛證為21至45周歲;
(2)申請大型貨車駕駛證為18-50周歲;
(3)申請其他機動車駕駛證為18-60周歲。
2、身體條件
(1)身高:申請大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駕駛證的,不低於155厘米,申請其它車型駕駛證的,不低於150厘米;
(2)視力:兩眼視力不低於標准視力表0。7或對數視力表4。9(允許矯正);
(3)辨色力:無赤綠色盲;
(4)聽力: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
(5)身體運動能力:四肢、軀干、頸部運動能力正常。
3、屬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1)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器質性心髒病等心血管系統疾病;顛痫病發作者或曾有既往病史、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和影響手腳活動的腦病;精神病、癡呆等精神障礙。
(2)運動功能障礙;
(3)四肢不全、拇指殘缺、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二指、下肢不等長度大於5厘米;
(4)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兩年的;
(5)在吊扣機動車駕駛證期間的;
(6)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增駕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