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走高速的車主都會知道,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有個最高時速還有個最低時速,那麼高速公路最低限速多少你知道嗎?
高速公路最低限速多少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裡,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裡。 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裡,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裡,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裡。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裡;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裡,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裡。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高速超速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按高速公路實際通行狀況及測速監控設備功能設置,公安廳交警總隊規定測速監控設備按分車型限速規定抓拍,即:
 
1、小型載客汽車外的其它車輛在海南省高速公路上行駛速度超過每小時100公裡(不含100公裡/小時),測速監控設備將會自動抓拍。
2、小型載客汽車在海南省高速公路上行駛速度超過每小時120公裡(不含120公裡/小時),測速監控設備將會自動抓拍;
3、小型載客汽車外其它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150公裡/小時)以內的罰款200元,超速50%(超過150公裡/小時)以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罰款1000元、可並處吊銷駕駛證。
3、小型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180公裡/小時)以內的罰款200元,超速50%(超過180公裡/小時)以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罰款1000元、可並處吊銷駕駛證;
在高速行車超過最高速的懲罰是很嚴厲的,但是以往高速突發交通事故情況看來,極大部分原因就是超速駕駛,所以,對超速行駛處罰嚴厲也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