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向我們咨詢,如何區分快車道和慢車道。相信很多朋友都會混淆快車道和慢車道,下面就來教大家如何區分快車道和慢車道。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二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同方向劃有三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且無其他標志標線時,可用認定為左側第一條車道為快速車道,其他車道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志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另外,在高速路上,交通法規規定: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裡;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裡,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裡。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