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掉頭”的法律界定較為模糊,關於掉頭的規定僅百余字: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標志、標線的地點,禁止掉頭;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標志、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通過。
以下是關於禁止掉頭和允許掉頭的幾種情況。
禁止掉頭的九種情況
一、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點,禁止掉頭。
二、有禁止左轉標志、標線的地點,禁止掉頭。
三、在鐵路道口,禁止掉頭。 四、在人行橫道上,禁止掉頭。
 
五、在橋梁上,禁止掉頭。
六、在急彎處,禁止掉頭。
七、在陡坡上,禁止掉頭。
八、在隧道中,禁止掉頭。
九、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禁止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