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駕駛時,教練教給我的第一句話就是:“在路上駕車走直線,超車要狠,讓車要穩。”這句話有不少安全駕駛的道理。 超車前,駕駛員應充分了解本車的加速性能,在確保喇叭、轉向燈等機件工作正常的情況下,選擇平直寬闊、視線良好、左右均無障礙且前方路段200米范圍內沒有來車的道路,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方能進行超越;切忌不顧主客觀條件而盲目超越。在經過交叉路口、陡急彎等險要路段,遇雨霧等惡劣天氣,當前方車輛示意左轉彎、掉頭或正超越車輛時,不能超車。 超車前,應提高車速向被超車的右側靠近,縮短與被超車的距離,跟車距離不大於20米,打開左轉向燈並鳴喇叭,如是夜間可用變換遠近光燈示意,通知前方車輛,確認前車讓超或做出讓超示意後,向左側找方向,與被超車保持一定的橫向間距,從左側加速超越;超過後應繼續沿直線行駛,在超過被超車20至50米安全距離後,打開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