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理車輛變更登記?
如車輛需要本地區變更車主、地址或主要總成時。應辦理變更記錄。一般情況下不更換行車執照和號牌。辦理手續如下。
當單位變更地址或名稱時。車主應憑單位或個人的有效證件。待行車執照.到車輛管理部門領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映、復駛、報廢審批申請表》。經審查認為符合變更條件,車輛管理部門將在其行車執照變更記錄欄內簽注變更內容並蓋章。即完成變更登記。
當變更車主時。車輛管理部門要先對車輛進行技術恤臉。車輛已達到報廢條件時.不得辦理過戶手續。經檢臉合格。方可轉讓給其他車主.車主應持汽車交易市場的交易憑證辦理過戶手續。
當車輛的初次位臉記錄內容有變更時,如更換發動帆、車架、母狡文、車箱,改變車體頤色,增、減附屬設備等。均應辦理交更登記手續。車主應在車輛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對車輛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