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機動車駕駛人應認真查驗其他當事人駕駛證、行駛證及交強驗信息,如實向保險公司及110接警員報告,服從110接警員的引導。
2、除法定情形外,應立即將車輛撤離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自行協商或等候民警處理。
3、《現場記錄書車輛撤離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自行協商或等候民警處理。
3、《現場記錄書》應盡可能填寫准確、詳盡。有條件的,盡可能通過照相、攝像等固定現場證據,避免現場撤除後發生歧義。
4、發現對方當事人有無證、無牌、未年檢、無保險、飲酒等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向110報告,等候民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