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行駛主要是靠燈光來獲取信息,所以在行駛之前要檢查燈光設備是否齊全有效,燈光亮度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霧燈、剎車燈等所有的照明設備。
山路一般比較狹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外應使用近光燈;如果山路上沒有路燈,還應該開啟前照明燈、示廓燈和後位燈,車速要控制在每小時40公裡以內,並且注意增加跟車距離,准備隨時停車。
在山路上,當車燈光照射距離由遠變近時,表示前方上坡;反之,則是下坡。當燈光離開路面時,表示急彎或已至坡頂。
當燈光由路中移向路側時,表示出現一般性彎道;若從道路一側直接移向另一側,表示前方有連續彎道,必須減速靠右慢行,同時要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俗話說“小心駛得萬年船”,山路行駛更是需要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