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車行駛是駕考中的一個重要考點,不僅理論考試中會涉及到,在實際道路駕駛時也是必考的,同時也是以後開車上路比較實用的操作技能。有些內容你必須要了解。
交通法規中的會車行駛是指相對方向行駛的機動車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通過的交通現象。該現象孕育著正面碰撞、側面碰撞等危險,尤其是在路面較窄的路段危險性更大。
《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對會車行駛作了如下規定:
(1)在狹窄的山路,不靠山體的一方先行。
(2)在狹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時,下坡的一方先行。
(3)在沒有劃中心線的道路和窄路、窄橋會車時,須減速靠右行駛,並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4)在有障礙的路段,無障礙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礙的一方已駛入障礙路段而無障礙的一方未駛入時,有障礙的一方先行。這一條款可以理解為既適用狹窄道路,也適用寬闊道路。
(5)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了解了這些相關規定,理論考試中有關會車行駛的知識點基本上就掌握了。但在實際道路駕駛的時候,你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看。看對向來車的車型、速度和裝載情況,前方道路的寬度、堅實情況,路旁行人、車輛情況,路旁停車以及障礙物情況等。
 
二算。通過觀察和比較估算出兩車交會時大致位置和占路情形,以留出合適的橫向安全間隔。
三慢。會車時要放慢車速,臨近交會時條件不良,更應控制車速,不能盲目交會,必要時應該先停車,以達到兩車順利交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