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區、市機動車需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全市24個進京檢查站或辦證處全天24小時(法定節假日無休)為百姓辦理進京證。辦證時應提供六種證明材料:
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行駛證;
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經本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認車輛符合環保要求的憑證。
此次辦理的通行證有效期為7天。
 
關於重新辦理進京證
辦理進京證使用4天後,可到全市24個進京檢查站或辦證處重新辦理進京證。重新辦理時,需按照辦理的要求提交六種相關證明材料,辦理自申請日起,7天有效的進京證。
關於持有外省、區、市臨時號牌辦理進京證
按照《通告》要求,持有臨時號牌車輛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需提交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購車發票、臨時號牌等證明材料。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應在臨時號牌有效期內辦理進京證件,進京證件有效期不得超過臨時號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