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分學習”是寧波交警推出的一項便民惠民服務舉措,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二十八條等規定,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的執法原則,對符合相關條件的輕微非現場交通違法當事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合格後,對輕微非現場交通違法作減分處理,促使駕駛人主動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違法處理。
 
適用范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是非法現場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值為1分、2分或3分,且罰款金額200元及以下(現場作出處罰的交通違法、浙江省內高速公路上的交通違法不適用);
2.必須為本市籍非營運小型汽車,車輛所有人為個人;
3.車輛未處理的非現場交通違法總數不得超過5條(不含城管等其他部門采集的違法行為);
4.參加教育學習的的駕駛人必須是違法車輛的所有人,且持有我局車管所核發的C照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違法記錄中無強制措施未裁決信息;
5.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最多享有兩次安全教育減分處理資格,累計減分不超過4分。
以下情況任何一種都無法受理減分:
與車輛相關
1、非寧波籍(浙B開頭號牌)的機動車;
2、屬於營運車輛或非小型汽車;
3、單位車輛;
4、機動車未處理的非現場交通違法數超過5條(不含城管等其他部門采集的違法行為)。
與駕駛證相關
5、非車主本人駕駛證。
6、非寧波駕駛證。
7、當前被扣證或扣車。
與罰單及分值相關
8、屬於省內高速或鐵路等違法行為的罰單。
9、該條罰單金額超過200元。
10、該條罰單扣分超過3分。
11、在記分周期內已享受過的減分值加上該條罰單的分值超過4分。
12、駕駛證已記分值加上該條罰單的分值大於等於12分。
具體操作可以關注“寧波交警”微信公眾服務平台,參加減分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