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公安廳下發文件,自2015年9月1日起,廣東省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費方式由原來一次性收取調整為按考試科目分段收取。
本次調整只針對考試分的收取方式,而收費標准依然不變。
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費標准如下:
一、(一)汽車類(含三輪車、低速汽車)駕駛許可考試費每人480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130元,科目三每人280元。
(二)摩托車類駕駛許可考試費用標准每人225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70元,科目三每人85元。
公安機關不再一次性收齊考試申請人全部科目的考試費(按規定進行科目一考試的除外),而是在考試申請人預約考試成功後、考試開始前按科目分別收取科目考試費(補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