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限牌細則公布 無需駕照也能搖號
駕照網4月30日訊 摘要:今(4月30日,周三)日,小編獲悉,5月1日0時起,車牌申請的大門將正式開啟。
5月1日0時起,車牌申請的大門將正式開啟,換句話說,想買車的市民,在今晚12時後就可以上網申請增量指標了。待資料審核通過後,憑申請編碼即可參與指標搖號或者競價。
昨(4月29日,周二)日,杭州市調控辦召開了《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的新聞通報會,確定5月1日起,《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將正式實施。
與原來發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暫行規定》有8大點不同。可別小看這8點,這是在6761條意見的基礎上,內容調整23處,段落調整30處,字句修改130余處,集中審定5次,七易其稿後才產生的。
 
1、調整了個人申請增量指標的資格條件。取消了個人申請指標需要駕駛證的限制,將相應條件修改為“年滿18周歲”;突出了持有《浙江省居住證》《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人員在申請資格上的同等待遇。
小編解讀:這是最引人注目的改動。主要考慮放寬個人資格條件,降低准入門檻,可以更多地體現政策的公平性,而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申請注冊、申領機動車號牌時,申請人無需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樣做可以與上位法保持一致。
另外,調控辦考慮到沒有駕駛證但有用車實際需求的群體,增強《暫行規定》的合理性。
2、降低了企業申請增量指標的資格條件。降低了企業納稅額的起點,擴大了企業納稅總額的范圍,並相應下調了投資額,取消了投資范圍限制。
小編解讀:這主要是考慮本著地位平等、區域平衡、機會均等的原則,結合當前鼓勵和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精神,給予相關企業以政策傾斜。此外,根據稅務部門統計,當前我市國稅、地稅納稅1萬元以下企業的比例都在60%左右,因此,考慮2者合計的因素,設定1萬元的納稅總額起點,相對合理。
3、增加了黃標車更新條款。規定黃標小客車在2015年1月1日之後辦理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的,不再產生更新指標。
小編解讀:這樣規定,目的在於加快我市黃標小客車的淘汰更新,促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4、加大了對“一人多車”情況的限制。將征求意見稿中“個人名下有3輛以上小客車的,只有2輛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標,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車須通過競價方式取得更新指標。”
修改為“個人名下有2輛以上小客車的,只有1輛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標,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車須通過競價方式取得指標。”
小編解讀:這主要考慮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對該條規定持反對意見的較多,認為這一政策不公平,市調控辦借鑒了廣州、天津的做法,對個人名下的既有小客車采取更加嚴格的限制,也體現“1人1車”的政策導向,增強社會公共資源使用的公平性,更好地貫徹了小客車總量調控工作的宗旨。
5、確定了其他營運小客車的指標類型。規定需要辦理使用性質為“教練”、“旅游客運”、“租賃”小客車登記的,可以申領其他指標,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小編解讀:這主要考慮“教練”、“旅游客運”、“租賃”小客車從性質上來說屬於營運小客車,是企業經營的主要生產工具,如果納入總量調控,企業的發展就會面臨很大困難。綜合上述意見,在參照北京、天津、貴陽等地做法的基礎上,《暫行規定》將其納入其他指標管理,但明確具體辦法另行制訂。
6、取消了增量指標不得跨周期配置的規定。每1個配置周期未能成功配置和逾期未使用的增量指標的,可以轉入下1個配置周期。
7、明確了《暫行規定》的有效期為一年。
8、解除了購車時間選擇的限制。刪除了征求意見稿第43條第1款中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購買車輛後必須在60日內辦理注冊登記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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