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解析簡易事故中車輛擔責問題
昨日,華西都市報聯合成都交警一分局以模擬交通事故現場、發放圖冊的方式,向市民演示3種追尾、3種變道超車、調頭上下坡時發生簡易事故,哪一輛車承擔責任,以及事故發生後該如何處理。
車輛行駛在路上,對方不當駕駛導致兩車相撞,你還沒出聲呢,對方卻凶神惡煞地開罵起來,還指責是你的不對讓你趕緊賠錢。
這樣的情形你有沒有遇到過?各種事故到底該誰承擔責任?昨日,華西都市報聯合成都交警一分局以模擬交通事故現場、發放圖冊的方式,向市民演示簡易事故發生後,哪一輛車承擔責任,以及事故發生後該如何處理。
3種追尾事故的責任認定
 
交警介紹,前車正常駕駛情況下,後車因為車速過快沖上來造成追尾事故的,由後車負全責。
前車突然倒車導致的追尾事故,由前車負全責。
正常行駛的道路上停車,導致追尾事故的由前車負全責。“這種事故多發於高速公路,前面車輛突然停車,並未放置安全標志、開啟雙閃燈,導致後車追尾前車,前車承擔全部責任。”交警李飛說,放置故障警示也有標准,普通城市道路要放置於事故車後50米以上的位置,城市快速及高速公路則要放置於事故車後150米以上的位置。
3種變道超車的事故責任
沒有中心線或雙向單車道的路上,從前車右前方超車時發生的碰撞事故,由後車負全責。“正確的超車辦法是,超車前,變換遠近燈光提示前車,從車輛左側超越。”李飛說。
變換車道時,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的車先行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變道車負全責。
超越前方正在調頭車輛時發生的碰撞事故,由後車負全責。
調頭上下坡的事故責任
沒有中心隔離設備、中心線的上下坡路段,准備下坡的車沒有讓行正在上坡的車而造成的碰撞事故,由下坡車負全責。
沒有中心隔離設備、中心線的上下坡路段,下坡車已行至中途時,上坡車沒有讓行造成的碰撞事故,由上坡車負全責。
車輛在調頭時沒有避讓直行車輛,造成的碰撞事故由調頭車輛負全責。
在有禁止調頭標志、標線的地方及人行道、橋梁、陡坡、隧道調頭時,發生的碰撞事故由調頭車輛負全責。
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拍照取證趕緊撤
“事故發生後,駕駛員首先不要慌,應冷靜面對。”李飛說,成都市從2011年就開始執行《輕微交通事故三快處理辦法》,發生並未傷人的交通事故後,雙方用手機拍照,並確定駕照、保險等,能快處的走快處程序,不能處理的立即報警。
駕駛員拍照後,及時撤離現場,將車輛挪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協商處理。事故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互相禮讓、文明駕駛、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