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友咨詢2013駕駛證年審年限規定的相關問題。駕照網小編在網上搜集資料為您解答,並將發布在暢網上,希望能給其他有需要的朋友一些幫助。
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於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從4月1日起,a照、b照的審驗期限將變為兩年,持照人如果在審驗年限駕照周期記分均未達到12分,可換發長期有效的駕駛證。
 
a照、b照審驗期限從兩年改為一年
目前實行的規定中,除了c照6年審驗一次之外,a照和b照所持駕駛人每年參加一次身體體檢和審驗。而在新規定中,將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的體檢周期,由每年一次調整為每兩年一次。
周期記分少於12分 駕照可長期持有
根據新規定,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分為6年、10年和長期,駕駛人在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一年)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10年有效期的駕駛證。在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