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駕駛證的優點是:駕駛人個人資料分類更細,更加方便管理;主要項目都做了英文標注,以方便我國行駛證、駕駛證今後在其它國家的互認、辨識和使用;副頁上的"審驗"日期改為"記錄"日期,更加體現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新機動車駕駛證與舊版駕駛證比,有6個新特點:
 
駕駛證號查詢系統,受理崗審核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提交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以下簡稱《身體條件證明》)和身份證明。不符合規定的,出具退辦憑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證號查詢系統,查詢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申請人不具有已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兩年、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並在計算機管理系統中記錄查詢結果後,受理申請,收存相關資料。查詢結果證實存在上述情況的,出具退辦憑證。因計算機網絡問題暫時無法完成查詢的,可以先受理,並在核發機動車駕駛證前完成查詢。期間,查詢結果證實存在不准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情形的,出具退辦憑證。同時審核申請人所持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號查詢系統,查詢申請人累積記分情況,對申請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和牽引車准駕車型的,還應當查詢申請人是否具有在造成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記錄,並在計算機管理系統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