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規定 考取駕駛證的身份條件的中國公民,未領有機動車駕駛證的,均可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及生理缺陷的;
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兩年的;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增駕的除外)。
辦理駕駛證轉出的有關規定
持證人因工作變動,戶口遷移等原因改變現籍管理機關的應向公安車輛管理部申請辦理駕駛證轉出手續。
違章、事故未處理完結的;
機動車駕駛證在吊扣期內的;
正在實習期的駕駛證;
持學習駕駛證的;
增駕學習期間內的,如確需辦理,由駕駛員本人提出申請注銷增駕學習車型的學習證後予以辦理。
違章、事故未處理完結的;
機動車駕駛證在吊扣期內的;
正在實習期的駕駛證;
持學習駕駛證的;
增駕學習期間內的(本人申請注銷增駕學習車型後轉出的除外)。
 
持證人死亡的;
身份條件發生變化,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超過換證時限1年以上的;
塗改、冒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無正當理由,超過3個月不接受違章或事故處理的;
持有兩個以上駕駛證的;
年齡超過70周歲的(准駕車型c、z類的除外);
本人或監護人提出注銷申請的;
連續兩次不辦理審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