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隨著各種智能手機的普及,微博、微信、QQ等手機APP應用越來越豐富,很多司機在開車時養成了玩手機的壞習慣。一手握方向盤,一手拍照、發微博,或聊天等“開車低頭族”愈來愈多。為此交通事故的頻率越加的上升,為了減少因玩手機而引發交通事故,那麼各個國家對開車玩手機如何處罰標准呢?
開車玩手機如何處罰?
目前,世界上有50多個國家禁止開車打電話。
1、英國開車打電話最高可判入獄2年,如因發短信造成致死車禍,肇事司機面臨最高14年的監禁。
2、美國行人走路發短信罰款85美元;駕車打電話、操作GPS導航、發送接收短信電子郵件被定義為危害公共安全罪,每次罰款120美元。
3、新加坡對開車打電話的初犯者最高罰款1000新元(約合600美元)、監禁6個月;對再犯者最高罰款2000新元,監禁1年。
4、日本視駕駛員開車手裡拿手機為使用手機,即要被罰款。
5、我國對開車時用手機接打電話的行為,明確規定可對司機處以200元以下罰款,記2分的處罰。但對刷微博之類玩手機的行為,因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如果在開車時頻頻用手機發短信、刷微博等,且有證據可以證明,應屬妨礙安全駕駛行為,也可處罰。
據調查顯示,相關網站針對“開車不良習慣”:20%的網友有開車時“接打電話、發信息”的習慣,僅次於“不系安全帶”(23%),位居第二。
調查發現,年齡在20至30歲年輕車主群體在開車時使用手機的比例很高,其中70%都有開車時用手機習慣。有部分市民表示,每隔幾分鐘刷一下微博已成習慣,聽到信息提示音,不看看就渾身難受。行車看到街頭的美景、趣事,就忍不住想拍下來與朋友分享。至於開車時玩手機的危險性,他們大多認為不是個事兒,“市區本來就開得不快,瞟兩眼手機再看看路,沒啥問題。”
據報道,美國18歲女孩泰勒邊開車邊發微博,平均90秒發一條。其中一條“邊開車邊發不安全,哈哈!”竟成了她的“絕筆”。數秒後,泰勒的車與一輛油罐車追尾而喪生。其父母要求愛達荷州政府立法禁止開車發微博,以誡世人。
實驗發現,從拿起手機打開,到浏覽信息,眼睛大概要在屏幕定格10秒許,當以30公裡時速行駛時,10秒就會開出去80多米,再加上反應時間及制動距離,從發現危險到車輛靜止,所需的距離就可能超出100米。司機邊開車邊發短信時,發生車禍的概率是正常駕駛時的23倍,而打電話是2.8倍。駕車發短信的反應時間會比正常情況慢35%,而酒駕和毒駕反應時間也僅僅慢12%和21%。
司機開車發短信遭遇險情反應時間比正常情況慢35%,而酒駕和毒駕反應時間也僅僅慢12%和21%。開車玩手機的危害甚至比酒駕、毒駕還要危險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