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新規定進京證有效期最長為12天。外埠機動車輛進入北京市六環以內必須持有的臨時有效證件,有效期為7天。(到期前一天,到期當天及到期後一天)可以到當地交警支隊辦理延期5天。12天過後若仍需用進京證只能去進京的綜合檢查站重新辦理7天的證件。
另外,車標網(www.chebiaow.com)小編溫馨提示,辦理進京證望車主記得備全證件(行駛證,綠色環保合格標志,交強險標志,駕駛證、身份證)。進京證需要延期的窗口可在北京市內東城、西城、朝陽、海澱、豐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9個交通支隊辦證窗口辦理一次為期5天的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