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地點:
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中心
法律依據:
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2、《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
所需資料: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考試通知書
辦理流程:1、到考試中心駕駛員業務科窗口進行受理、考試預約、指紋采集。
2、到考試中心交納考試費。
3、到考試中心考試科進行考前教育、無紙化考試。
4、到考試中心駕駛員業務科窗口進行復核、審核。
5、到考試中心駕駛員檔案科窗口進行歸檔,並發駕駛人《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
6、到考試中心秩序科業務窗口憑《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進行銷分,並憑強制措施憑證正聯取駕駛證。如違法管理系統對駕駛證有暫扣記錄,秩序科應在駕駛員取證的同時在微機裡作物品發還處理,以便解除駕駛證鎖定狀態。
說明:
1、一個記分周期為一年,周期的起始日期該駕駛人駕駛證的初領日期。
2、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第一次滿12分的駕駛人考試科目一,第二次以上記滿12分的駕駛人考試科目一、科目三。
3、駕駛人隨到隨考,考試時間為除節假日以外的所有工作日。
收費標:考試費155元,照相費20元
駕駛證扣12分怎麼辦
駕駛證6年之內2次扣了12分,會被吊銷駕駛證。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章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