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程適用於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後的各種類型的滾筒式汽車底盤測功機(以下簡稱底盤測功機)的檢定.
底盤測功機是用於測量汽車驅動輪輸出功率、扭矩(或驅動力)和轉速(或速度)的專用汁量設備.
底盤測功機主要部分為滾筒機構、動力吸收裝置、控制與測量系統和輔助裝置.
有些底盤測功機附加飛輪系統等_還可以測量汽車的加速性能、滑行性能等.
1.1 底盤測功機應標有型號、規格、出廠編號、制造廠名、出廠日期等.
1.2 各種開關、按紐、旋紐、儀表都應有明顯的文字或符號標志_且操作靈活可靠.
1.3 底盤測功機的調整系統應靈活方便_各活動部件運轉靈活_不應有明顯的阻滯現象.
1.4 各種儀表顯示應清晰_沒有影響讀數的明顯缺陷.
2 滾筒機構
2.1 主滾筒直徑的磨損量不應超過標稱外徑的1%.
2.2 主滾筒表面的徑向圓跳動不應超過標稱外徑的0.3%.
2.3 每組主、副滾筒內側母線的平行度為1mm/m.
3 測量系統
3.1 底盤測功機分成兩類:A類和B類.在規定的測量范圍內.功率、扭矩(或驅動力)和轉速(或速度)示值的准確度應符合表1的要求.
3.2 底盤測功機其它測量參數的示值誤差應符合下列要求:
3.2.1 測量距離示值誤差不超過 1%.
3.2.2 測量時間示值誤差不超過 0.2s.
注:(1)d為分度值.
(2)*指測量值大於20%(F.S)
**指測量值不大於20%(F.S)
4 檢定時環境條件
4.1 環境溫度20-4O C;相對濕度:不大於85%.
4.2 電源:額定電壓 10%、5OHz 2%.
4.3 檢定環境周圍的污染、振動、電磁干擾應對檢定結果無影響.檢定時_滾筒和輪胎表面應保持干燥、清潔.
5 檢定用儀器設備
檢定用儀器設備見表2.
注:(1)*和**表示可根據具體情況選用.
(2)另需汽車一輛_其驅動軸質量應符合被檢底盤測功機的允許承載軸質量要求.
6 外觀和性能
目測和手感_應分別符合第1條各款要求.
7 滾筒機構的檢定
7.1 滾筒直徑磨損量的檢定
7.1.1 在主滾筒上不少於六處的圓周截面上_用游標卡尺測量其直徑.滾筒標稱直徑與六處測量直徑的最小值之差除以標稱直徑即為磨損量_應符合第2.l款要求.
7.1.2 或者用刀口尺在主滾筒上不少於六處的母線上_用塞尺檢查其磨損量_應符合第2.1款要求.
7.2 滾筒表面徑向圓跳動的檢定也通過固定在基座上的百分表在主滾筒均勻分布的五個圓周截面上_測量其徑向圓跳動量_均應符合第2.2款要求.
7.3 主、副滾筒內側母線的平行度檢定
如圖1安置百分表_用百分表在滾簡軸向兩端測定主、副滾筒內側母線的平行度_應符合第2.3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