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號裝置的作用
信號裝置的作用是向他人或其他車輛發出警告和示意的信號。他主要包括位燈、示廓燈、掛車標志燈、轉向信號燈、危險警告燈、制動信號燈、倒車信號燈、駐車燈及喇叭等。各信號燈的作用分別是:
位燈:也叫小燈,裝於汽車前、後部兩側,用於示意車輛的寬度和存在。可分為前位燈(又叫示寬燈,一般為白色或黃色)和後位燈(又叫尾燈,為紅色)。
示廓燈:車輛空載時,車高
3米以上的客車和箱式貨車用於顯示車的輪廓。一般情況下,前兩只為白色,後兩只為紅色。
掛車標志燈:國家標准規定:( 全掛車應在掛車前部的左右各裝一只紅色標志燈,其高度應比全掛車的前攔板高出
300mm~
400mm,距車廂外側應小於
150mm)。汽車維修技術網 /
轉向信號燈:一般為橙色或黃色。在汽車起步、轉彎、變更車道或路邊停車時,表示汽車的趨向,提醒周圍車輛和行人注意。
危險警告燈:由轉向燈兼任,在特殊情況下或發生故障時使用。
制動信號燈:一般為紅色,轎車還裝有高位制動燈。以防止追尾事故的發生。
倒車信號燈:倒車時,警示車後的行人和其它車輛注意。一般為白色。
駐車燈:也叫停車示寬(廓)燈,用於夜間停車示意車輛位置。
喇叭:用來警告行人和其它車輛,以引起注意,保證行車的安全。